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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铜管搬出厂叫来人快收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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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09:3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偷铜管搬出厂叫来人快收货

昨天下午,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团伙盗窃案,一审判处龙某等7名被告一年6个月至12年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龙某绰号“小麦克”,从贵州来虞打工。现年31岁的他已经两次因盗窃罪进入牢房。3月1日晚上,他再次以身试法,叫上4位哥们来到汤浦镇一家金属制品厂,砸开墙壁进入厂内,将12袋230公斤黄铜管运出厂外,然后打电话联系收废品的李某收货。半夜的交易多半来路不正,李某明知这些黄铜管为赃物,依旧叫上同伙匆匆前往,将价值18400元的黄铜管以6600元低价收购。兄弟5人每人分得上千元。
  一晚上就“挣”了1000多元,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他们显然爱上了这种快捷的“赚钱”方式。3月5日,他们如法炮制,从另一工厂中窃得放在车间内紫铜波纹管58箱,共4060根,价值人民币99592元。李某再次与他们合作,以50000元收购了这些赃物。第二天早上,被窃的工厂才发现车间内的紫铜波纹管已失窃。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将偷窃的龙某等5人以及收购赃物的李某等两人捉拿归案。
  法院审理查明,龙某等5名被告偷窃钢管两次,李某两人收赃物两次,合计117992元。最终,龙某等4人两次偷窃,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被判处盗窃罪,处以10年6个月至12年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参与1次盗窃的黄某,盗窃数额较大,处以有期徒刑2年9个月。李某及其同伙赵某犯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和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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