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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放“红盾标识”被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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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6 11: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未放“红盾标识”被罚1000元

“工商部门要求在网站上加贴红盾标识,我们很不情愿。一方面觉得麻烦;另一方面,觉得这种网络标识可有可无。”近日,我市一家电器有限公司因未在企业网店首页放置“红盾标识”被罚1000元,店主受罚后,后悔不迭地表示。这是我市工商局查处的首例工商标识案。
  “我们监督企业在网站首页放置‘红盾标识’,目的是让消费者能更放心,维权也会更便利快捷,同时也体现了企业的诚信。”昨天,小越工商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目前,企业拥有自建一级域名的网站发布广告、交易产品和在阿里巴巴等网络平台开设的网店日益增多,但不少企业对于网页上要放置“红盾标识”的意识并不强。为规范经营性网站的主体资格和信用监管,日前,市工商部门开展推进“网上亮照”工作,对经营性网站实行备案登记并标注“红盾”电子标识制度。
  我市一家电器有限公司在公司的自建网站上发布产品展示、开通采购功能等,通过网络营销扩大经销范围。6月7日,市工商局在检查中发现,这家企业未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任何一个网页上放置红盾电子链接标识,故向企业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
  没想,直到6月25日,该公司依旧我行我素,仍未及时在公司网站上加贴“红盾标识”。于是,市工商局根据《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依法立案,并作出行政处罚1000元的处理决定。
  有“红盾标识”与普通网站有何区别?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拥有红盾标识的网站将公示企业主体身份,消费者点击网站上面的“红盾电子链接标识”,就可以了解卖家的注册时间、资本等信息。如果有投诉,工商部门也可以第一时间就可找到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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