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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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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10: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百日大整治

  至8月20日,经过一个多月的全面推进,我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晓端率队的检查组日前充分肯定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认为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工作扎实有力,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创新及监管机制完善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承前启后
  开展“百日行动”
  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我市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与整治,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持续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从今年4月中旬起,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百日大检查活动,并取得初步成效,进一步规范了我市食品经营管理,净化食品市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有效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精神,我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自7月15日至10月25日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巩固前阶段整治成果,以更严的要求推进“百日行动”。
  为扎实推进该项行动,市政府迅速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上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职能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认真加以落实。各职能监管部门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予以推进。
  作为具体牵头部门,市百日行动办制订了《上虞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印刷2500份有奖举报通告、3000套百日行动宣传海报,发放各乡镇(街道)及食安委成员单位,落实“百日行动”宣传进村入企工作,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百日行动”
  整治15项重点突出问题
  “百日行动”围绕“三个严”、“三个一批”、“六个100%”、“四个重点”、“十五项突出问题”展开。
  按照“检查排查要严密、专项整治要严格、处理打击要严厉”的“三个严”要求,继续深化治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通过边整治、边总结、边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和执法手段,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继续深化“三个一批”专项整治,按照关闭淘汰一批、整顿一批、扶持一批的工作要求,对食品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等“四个重点”,开展非法添加工业染料、水果蔬菜保鲜剂安全问题、鲜笋农药残留问题、网络销售食品问题等15项重点突出问题整治。
  市食安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百日行动”,具体要达到“六个100%”的目标,即乡镇(街道)与监管部门配合协作,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建成率达到100%;乡镇(街道)及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每家企业负责人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的“三个一”活动开展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统一投诉举报电话96317和举报奖励资金设置率达到100%;对辖区内排查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100%开展整治;行政监管部门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百日行动’旨在推进我市食品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努力形成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行业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显著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市食安办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多项举措
  为“百日行动”提供保障
  为确保食品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市采取多种措施为百日整治提供保障,有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朝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市食安委近日在全市聘请22名食品安全相关专业人士,组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库。这22名专家主要来自农技术推广、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大部分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丰富的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作为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智囊团,专家库将在食品安全总体及有关专业领域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具体将参与研究、制定、论证本市食品安全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检测、信息研究、信用评估、事故救援等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为政府预防和控制突发食品安全事件提供咨询和技术指导等。
  这个月,我市启动建设全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中心投入资金500余万元,具备全市食品安全检测能力。该检测中心将按照“检测计划、检测经费、信息发布”三统一的原则,按照各监管部门职责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由各监管部门负责采样送检,检测中心统一检测。下阶段市食安办将进一步加强统一检测后的协调工作,明确职责落实,在样品送检、接收和信息反馈上加强配合,相互合作,做到无缝对接,共同做好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
  部门各司其职
  全面推开“百日行动”
  全市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根据省、绍兴市和我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细化方案、明确任务、完善措施,积极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市卫生局对全市7家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经营单位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已有两家单位取得《浙江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合格证》。在对未取得合格证的4家单位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存在生产场所面积过小、工艺流程不合理、设施不完善等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当场制作监督笔录,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市工商局及时部署落实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制定了5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食安委、行风监督员及媒体记者,组织城区6家大型超市、消费义工召开“规范商超食品现场制售活动”推进会。开发区工商分局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对辖区粮油批发市场的3户散装食用油经营户进行专项检查。
  市药监局采取设摊点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服务、进社区学校开展讲座等形式开展进社区宣教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百日大整治行动。同时,大力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凉菜及生食海产品制作专项治理行动,规范食品经营管理。
  市质监局对类似行业“潜规则”等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清理,有效消除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的安全隐患。并按照“四个必须、五不放过”要求,采取限期整改、及时告知、集体约谈、严格查处、记录入档五项措施,进行集中治理。
  至目前,全市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已初显成效。已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网格327个,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1176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576家,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355家,约谈360家,签订承诺书1208家,受理投诉举报22起,办结22起,排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22个,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3起,发出整改数71份,立案15起,罚款0.2782万元,取缔无证无照单位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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