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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不让座的权利才会有让座的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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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4 11: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保证不让座的权利才会有让座的温馨

 据《青年时报》报道,近日,在“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杭州,一小伙子在K192公交车上,因为未给抱小孩的妇女让座,被与妇女同行的男子连扇5个耳光,小伙子被打得鼻血横流,镜框也被打飞,断成几截。女子还责骂小伙“不知道让座”。一名自称是小伙朋友的网友说,小伙子腿脚不方便,而且性格内向。
  不知道打人者为何有这么大的火气,动起手来理直气壮,甚至连已经落座的妇女也在一旁叫好、助威。这种行为完全与让不让座无关,已经是赤裸裸的暴力伤人。让人感到乘车没有了安全感,觉得浑身不对劲。
  乘车,它本是一种消费行为,乘客以规定的车票价格购买了乘车权,他当然有不给别人让座的权利,并没有给他人让座的义务,让座应该是你情我愿的事。要明白一个基本的常识:让座是美德,但不让座不代表道德沦丧。城市公交车本来就十分拥挤,人们主动让座是放弃权利而非固有义务。只有尊重这种不让座的权利,让座的道德诉求才不至于走向暴力。其实,大部分人都未能厘清让座的道德范畴。公共道德的底线是人们是否妨碍了对方,比如公交上吸烟就是个公德问题,而“不让座”只是个体行为选择,是私德范畴。在公交车上让座是个人私德,跟社会公德不沾边,更与法律义务风马牛不相及。
  有人以为道德要求就是铁定义务,打着道德旗号就有了索取的权利、“审判”别人的优势,乃至动用“私刑”的理由。根本原因就在于舆论过于拔高了“道德”,而不惜以伤害权益的姿态成全这种表面的“美”。旁观者、司机以及公交公司都将“请给老弱病残孕让个座”视为理所应当,并以崇高的名义要求他人必须如此。
  我们从小较少接受权利与义务的教育,碰到这种事儿都归结为道德指数的高低,其实一个连基本的法律都不能遵守的人,又何谈高尚的道德?只有先有尊重不让座的权利,后才有让座的道德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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