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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虞市2012年有序用电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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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9 10: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发布《上虞市2012年有序用电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

  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我市正常的供用电秩序,遵循“有多少、供多少,缺多少、限多少,守频率、不超用”的原则和定负荷、定线路、定客户、定设备、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的“七定”工作目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和乡镇(街道)、园区属地管理的原则,提出上虞市2012年有序用电实施方案(本方案在没有新方案出台前可跨年度执行)。

  一、基本需求预测与分析:

  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由于受全省新增机组投产少、季节性负荷增长快的双重影响,尤其是城乡居民制冷取暧负荷的大幅提升,使我市夏季的供需矛盾显得尤为突出。预测今年我市夏季最高负荷需求在70万千瓦,同比增长11.1%,最大负荷缺口在12万千瓦左右,若遇持续高温,缺口将超过12万千瓦。

  二、有序用电计划安排

  1.负荷缺口分级:

  根据负荷缺口的大小,将有序用电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五个等级:

  A级;指全市负荷缺口达到2万千瓦以内;

  B级;指全市负荷缺口达到5万千瓦以内;

  C级;指全市负荷缺口达到8万千瓦以内;

  D级;指全市负荷缺口达到11万千瓦以内;

  E级;指全市负荷缺口达到11万千瓦以上;

  如遇特殊情况及持续高温或低温天气,在启动E级方案后仍有缺口时,由市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小组通知有关专线大用户安排设备轮休(大修),每一轮轮休时间为15天。

  2.各级有序用电轮休限用时间规定:

  当全市启动有序用电等级时,轮休及错避峰限用时间为7:00-23:00,若出现尖峰转移、峰幅拉长时,专线用户应根据上虞市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临时短信通知,调整错避峰时间,以确保有限的电力得到充分利用,提高用电负荷率。

  3.有序用电方案的启动和应急处理:

  上虞市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上虞市超供电能力有序用电相应等级的启动和发布单位,在启动和调整有序用电等级时,提前一天在《上虞日报》上公布。

  若在当前有序用电等级下仍不能达到供需平衡,或者负荷缺口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需要调高有序用电等级时,在上调等级的当天到新的等级执行前存在的负荷缺口由市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专线用户临时限用或调高一个等级执行。

  若发生系统机组故障、网供指标临时减少或系统周波突然下降时,由电力值班调度员按以下应急方式处置,处置后、恢复前应迅速报告市有序用电办公室。

  (1)临时电话通知专线应急负荷(列入专线第一类)调高到E级并在10分钟内限荷到位。

  (2)临时电话通知专线机动负荷(列入专线第二类)调高到相应等级并在15分钟内限荷到位。

  (3)临时电话通知专线第三类企业调高一个等级并在20分钟内限荷到位。

  三、不同等级(轮休)限电限额制订原则

  1.10kV公用线路(除纯居民、非工业线路外):按照2011年7-8月该公用线路最大平均负荷为基数,减去该线路下工业专变2011年7-8月最大平均负荷;加上工业专变必须的办公生活保留负荷作为最大可用负荷。

  2.工业企业保留负荷按以下原则确定:配变总容量在400kVA及以下的工业企业,保留负荷按配变总容量10%设定(容量kVA视为功率kW);配变总容量小于等于50kVA时,保留负荷按5kW设定;配变总容量在500kVA及以上的工业企业,保留负荷按50kW设定;双电源用户按最小备用设定。

  3.10kV公用线路用户轮休方式:参与轮休的用户以供电线路为单位分成个七组,轮休方式为:A级,不参与轮休;B级,每星期轮休一天;C级,每星期连续轮休二天;D级,每星期连续轮休三天;E级,每星期连续轮休四天。

  4.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公共线路:以2011年12月份最大平均负荷为基数逐级削减负荷,控制比例为:A级,每天规定时间内压减10%;B级,每天规定时间内压减15%;C级,每天规定时间内压减20%;D级,每天规定时间内压减30%;E级,每天规定时间内压减40%。

  5.10kV及以上专线用户:按照行业特性、负荷机动性及时效性程度,分成三大类,并按2011年12月最大平均负荷为基数逐级削减负荷,控制比列为;

  第一类企业(应急机动负荷):水泥、钢铁、铜管等;控制比列:A级,每天规定时间内压减30%;B级,每天规定时间内压减40%;C级,每天规定时间内压减50%;D级,每天规定时间内压减60%;E级,每天规定时间内压减70%。必要时需承担临时应急限荷及临时停产轮休(大修)。

  第二类企业(机动负荷):化纤、纺织、制造等;控制比列:A级,每天规定时间内压减20%;B级,每天规定时间内压减25%;C级,每天规定时间内压减30%;D级,每天规定时间内压减40%;E级,每天规定时间内压减50%。必要时需承担临时应急限荷及临时停产轮休(大修)。

  第三类企业:化工类及三级以上负荷,控制比列:A级,每天规定时间内压减10%;B级,每天规定时间内压减15%;C级,每天规定时间内压减20%;D级,每天规定时间内压减30%;E级,每天规定时间内压减40%。必要时需承担临时停产轮休(大修)。

  6.配变总容量在315kVA及以上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娱乐业等:当全市启动有序用电时,当月电量按同期下降5%控制,最大负荷原则上比去年同期压减10%。

  7.城市路灯、亮化、灯箱广告设施:当全市启动有序用电等级时,全市路灯减二分之一;除政府重要活动外,公共亮化设施一律停止启用;商业亮化设施及各类灯箱广告设施原则上停止启用。

  按照上述原则,市供电局抓紧编制《上虞市2012年超供电能力(轮休)限电序位表》报市经信局审批同意后发布。

  四、有保有压原则

  1.凡列入政府“优先保障类”名单的企业,在执行有序用电时调低一个等级执行;即若目前执行C级有序用电等级,则该企业按B级有序用电等级执行。

  2.凡列入政府“一般限制类”名单的企业,则调高一个等级执行;即若目前执行A级有序用电等级,则该企业按B级有序用电等级执行,若目前执行E级有序用电等级,则该企业白天(7:00-24:00)停止生产。

  3.凡列入政府“重点限制类”名单的企业,则调高二个等级执行;即若目前执行A级有序用电等级,则该企业按C级有序用电等级执行;若目前执行D级有序用电等级,则该企业停止生产。

  4.未列入政府上述 “优先保障类、一般限制类、重点限制类”的企业,按全市实际启动的有序用电等级执行。

  五、属地管理原则

  1.将全市参与超供电能力(轮休)限电的公用线路以线路为单位、专线用户和其它工业用户以用电地址为准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园区,由乡镇(街道)、园区实行属地管理,并根据超供电能力(轮休)限电五个不同等级的要求,全面负责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用电执行情况监控、检查与处罚。

  2.根据分层分区需求侧管理系统的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公用线路分配的可用负荷(保留负荷),由线路所在乡镇(街道)、园区负责监控,确保线路总负荷不超用。当同一条公用线路涉及两个及以上的乡镇(街道)时,以该线路下所属工业专变用户数的多少确定线路管理归属,但用户管理归属仍按照乡镇(街道)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

  3.10kV及以上专线用户,按照企业实际用电地由所在乡镇(街道)、园区负责监控、检查与处罚。

  4.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根据市政府《2012年有序用电工作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本乡镇(街道)、园区有序用电协调工作小组的作用,当全市启动有序用电时,各乡镇(街道)、园区有序用电联络员,应在有序用电发布日到当地供电营业所有序有电办公室就位。有序用电联络员主要工作职责:在当地供电营业所实时监控辖区内的工业企业有序用电执行情况,及时将监控情况及超用企业向本级有序用电协调工作小组汇报,按照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停电三天,第三次停电七天的原则,开展联合现场查处(也可利用负控终端摇控执行强制停电)。

  5.对当日监视情况及警告处罚情况及时填报《XX乡镇(街道)园区有序用电工作日报》(见附件一),并在当日下午17;00时前以传真方式(也可通过供电所OA方式)报送市有序用电办公室。(传真号:82424886 联系电话:82424886 OA发连东方)

  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信息沟通

  1.根据已启动的有序用电等级,每天上午由市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前一天全市的网供负荷、地方上网负荷、实际负荷以及当天的需求等情况进行分析,编写《上虞地区电力供需日报》。同时,通报上一天限用时间内超用线路和责任乡镇。以上情况一并报市政府及各乡镇(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

  2.对同一条线路连续二次超用,市级有序用电监督小组将重点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有序用电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对组织不力、监管不严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3、各级有序用电协调工作小组要加强有序用电启动后的值班工作.及时做好有序用电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积极做好正面引导,及时化解各种矛盾,认真做好各类信访和投诉的处理。

  4.及时发布各种有序用电信息,积极宣传节能减排、低碳经济;对在有序用电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先进经验、典型事例要予以积极宣传;对违反有序用电规定的必要时予以曝光;同时积极倡导全民节电、人人参与的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用电环境。

  

  上虞市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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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2 23: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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