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101|回复: 0

旅游法草案向“被购物”开刀,引网友关注

  [复制链接]

117

主题

105

回帖

811

积分

中级会员

积分
811
发表于 2012-9-5 08: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旅游法草案向“被购物”开刀,引网友关注

 近日,我国旅游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旅行社组织、接待团队不得到指定购物场所”一条即磨刀霍霍,向“被购物”开刀。该内容在网上甫一公布,即引起广大网友的奔走相告:出游可以不用担心“被购物”了!
  该草案同时规定,旅行社安排旅游者在指定场所购物、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购物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初犯的并处停业整顿;再犯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相关人员的导游证、领队证。可以说,该项规定对强迫购物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度,明确提高了旅行社的违法成本。
  记者在我市一些论坛的旅游板块中发现,不少网友对此激动地表示了“相见恨晚”感。“早就应该这样了,拉到购物点,不购物就不给好脸色看,如果真的通过了,看旅行社敢不敢再这样了!”网友小蚂蚁发帖说。但是也有一些网友提出了他们的担忧和建议:“希望这个法案能够达到导游、商家、游客三赢的目的,不然的话,旅行社还会出新招对付我们的。”“我觉得可以将旅游团分为购物团和纯游团两种,毕竟有的人旅行时还是想要去买些特产的,不能一刀切。”
  如果该草案付诸实施,对旅行社的影响又有多大?上虞中青旅门市经理朱燕告诉记者,这就意味着部分旅游产品、线路可能会面临重新设计。目前的一些境外游往往安排有购物环节,如果在原来基础上砍掉这一块,在丰富性上就会有所缺失,但在具体的操作中也要因人而异,考量客人的意愿。
  向阳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向阳认为,旅游法草案实施后,市民出游的成本有可能会变高,但与之对应的出游品质和舒适度也会较以往有所提升。那些打低价“擦边球”的旅行社可能会被淘汰,旅行社市场也将面临重新洗牌,而这对更深入地促成旅游业的进一步规范发展也是非常必要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绍兴曹娥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浙ICP备11013080号-1 )浙B2-20100344号

GMT+8, 2025-6-9 22:21 , Processed in 0.194309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